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创新能力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必然要求。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素质和精神状态,要求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倡导“处处是创造之地,天天是创造之时,人人是创造之人”的教育氛围,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以创造之人才造就创新之国家。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广大会员的重要作用,深入交流创新创造教育的先进经验,充分展示先进的创新创造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的创新创造教育理念,湖南省创造学会决定,从2021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湖南省创造学会创造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一、评选范围
1、原创性成果、类别不限;
2、创造学理论研究成果;
3、企事业单位创造、创新性成果;
4、创造、创新性教学实验成果;
5、创造性实用成果;
6、青少年创造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1、个人申请创造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单位申请创造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3、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报。
4、集体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报。每项